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是中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旨在规定工作场所中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保护劳动者健康。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场所中各类物理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如噪声、振动、高温、低温、激光辐射、工频电场、高频电磁场等物理因素的接触限值标准。标准规定了不同物理因素的测量方法、接触限值要求以及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该标准适用于存在物理因素危害的工作场所,是职业卫生监督、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据。标准的实施有助于预防和控制物理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