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是由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03年发布,旨在控制和减少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标准规定了火电厂在运行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烟尘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并针对不同燃料类型、机组容量和建设时间提出了相应的排放控制要求。该标准的实施促进了火电行业的技术升级和污染治理,为改善空气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GB13223-2003是中国火电厂大气污染控制的重要依据之一,后续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该标准已被更新的版本(如GB13223-2011等)替代,但其在推动火电行业减排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