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是由中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火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旨在严格控制火电厂排放的污染物,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标准主要规定了火电厂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并根据不同地区、机组类型和燃料特性设定了不同的排放控制要求。此外,标准还明确了污染物监测方法、数据记录和报告要求,确保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GB13223—2011的实施对推动火电行业技术进步、促进清洁生产和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中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