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93》是中国国家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自1994年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主要目的是为建筑设计提供科学的气候区划依据,确保建筑物在不同气候条件下的适应性、节能性和舒适性。标准将全国划分为七个一级气候区和若干二级气候区,主要考虑气温、湿度、风速、降水、日照等气候要素。每个气候区都有相应的建筑设计要求,包括建筑保温、隔热、通风、防潮、防冻等方面的技术指标。该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对建筑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具有指导作用,是建筑行业重要的基础性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