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特鲍姆案(NottebohmCase)是国际法院(ICJ)于1955年审理的一起重要国际法案例。该案涉及列支敦士登与危地马拉之间的争端,核心争议点是弗里德里希·诺特鲍姆(FriedrichNottebohm)的国籍有效性及其外交保护权问题。诺特鲍姆原为德国公民,后加入列支敦士登国籍,但危地马拉不承认其新国籍的有效性,导致他在二战期间被当作敌国公民对待。国际法院最终裁定,诺特鲍姆与列支敦士登之间缺乏“真实有效的联系”,因此列支敦士登无权为其行使外交保护。这一判决确立了国际法中关于国籍“真实有效联系”原则的重要先例,对后续国籍法和外交保护权的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