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有限与有为的政府是现代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理念。有限政府强调政府权力应受到法律和制度的约束,避免过度干预市场和社会,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有为政府则要求政府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积极履行职责,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两者的结合旨在实现政府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在法治框架下高效运行,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理念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