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是中国财政部为了规范企业存货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而制定的会计准则。该准则明确了存货的定义、确认条件、计量方法以及期末计价原则,要求企业在取得存货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在后续期间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期末计价。准则还详细规定了存货成本的构成、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如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以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等内容。通过实施该准则,企业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存货信息,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做出合理的经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