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官职列表简介东汉时期(25年—220年)的官职体系继承自西汉,但在光武帝刘秀建立东汉后进行了部分调整和简化。东汉的官职分为中央官和地方官两大类,中央以三公九卿为核心,地方则实行州、郡、县三级行政制度。中央官职中,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为最高行政长官,但实际权力逐渐被尚书台取代。九卿分管各项事务,如太常掌礼仪、光禄勋掌宫廷侍卫等。尚书台成为实际决策中心,长官为尚书令。地方官职包括州牧(或刺史)、郡太守、县令等,负责地方治理。东汉后期,州牧权力增大,为后来军阀割据埋下伏笔。此外,东汉还设有将军、校尉等武职,以及宦官掌握的中常侍等内朝官职,对政治影响深远。这一时期的官职体系反映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复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