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口岸埃博拉病毒检验 (SN/T 1439-2025)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广州海关、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等
起草人:黄吉城、林志伟、王冰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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