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DL/T 414-2004)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环境监测总站
起草人:王志轩、陶申鑫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