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11部分:夏威夷果 (SN/T 5655.11-2023)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广州海关、韶关海关、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等
起草人:董洁、郭敏、曾静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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