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3部分:蛋类 (SN/T 5655.3-2023)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广州海关、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等
起草人:曾静、董洁、马丹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