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医用防护用品安全项目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 (SN/T 5619.1-2023)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郑州海关、上海海关、石家庄海关等
起草人:郭会清、禹建鹰、李轲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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