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医疗器械检验技术要求 第1部分:呼吸机 (SN/T 5473.1-2022)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广州海关、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上海海关等
起草人:李浩、李炳峰、刘希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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