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液压支架 第4部分:电液控制系统技术条件 (GB 25974.4-2026) 国家标准《煤矿用液压支架 第4部分:电液控制系统技术条件》由627(国家矿山安监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矿山安监局。
起草单位: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科(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平煤机煤矿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明忠 、付振 、王国法 、黄曾华 、刘欣科 、王伟 、翟京 、侯刚 、刘清 、辛中华 、沙宝银 、亓玉浩 、郭林峰 、袁智 、蔡峰 、魏文艳 、李俊士 、王峰 、林恩强 、陈永冉 、李宗伟 、冯银辉 、朱永战 、郑灿广 、孟令宇 、王朕 、姚玉维 。
该标准界定了煤矿用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术语,规定了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与维护要求,描述了相应试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煤矿用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运输、使用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