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2部分:卡丁车场所 (GB 19079.2-2026) 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2部分:卡丁车场所》由451(体育总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体育总局。
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詹郭军 、何建东 、龚红果 、王涛 、姚启明 、沈一川 、姚元森 、周小徐 。
该标准规定了卡丁车场所开放的场地和设施设备要求、卫生和环境要求、安全保障要求,以及标志标识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竞速型卡丁车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