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GB 14287.2-2026) 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3SC15(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气防火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消防救援局。
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沈阳美宝控制有限公司、北京航天常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博智恒电气防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利达华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光新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鼎信通讯消防安全有限公司、北京首控电气有限公司、济南铂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华瑞网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小白 、王日江 、孙超 、曹振 、王鹤桥 、丁宏军 、张天福 、徐前进 、张晋 、任伯俊 、赵怀军 、宋蓬勃 、余广智 、赵海龙 、董卫国 。
该标准界定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术语,规定了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的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