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标志 第3部分:设置要求 (GB 13495.3-2026) 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 第3部分:设置要求》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3SC1(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消防救援局。
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国家消防救援局、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起草人:宋树欣 、包有权 、姚松经 、刘激扬 、胡锐 、王宗存 、杜霞 、冯敏莹 、焦培文 、罗兴 、邱驰 。
该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场所、设置部位、要求、安装、排列及运行维护。 该标准适用于需要使用消防安全标志传递消防安全信息的场所内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