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18100-2025) 国家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4SC2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及灯光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天津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台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烟台长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卜伟理 、李钢 、孙木楚 、吴向亮 、轩轶 、张佳磊 、郑策 、赵准 、王越 、李志刚 、王红兵 、任焕焕 、唐小雷 、由迎春 、陈勇 、张宪忠 。
该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的一般要求、特殊规定、检验规则和同一型式判定等要求。该标准适用于两轮轻便摩托车(L1类)、正三轮轻便摩托车(L2类)、两轮摩托车(L3类)、边三轮摩托车(L4类)和正三轮摩托车(L5类)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