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光信号装置 (GB 17510-2025) 国家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光信号装置》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4SC2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及灯光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汕头市金茂电光源实业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江苏华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天津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国家轻工业电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宝鸡站。
起草人:王玮 、陈萍 、毛星子 、王红兵 、轩轶 、赵航 、陈家欣 、郑策 、吴向亮 、任焕焕 、俞琪 、俞宏锋 、李钢 、丁建立 、陈勇 、李敏 。
该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光信号装置的同一型式判定、总体要求、配光要求、试验和检验规则等。 该标准适用于L1类~L5类车辆的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倒车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的设计、制造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