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2部分:建筑 (GB 39800.12-2025) 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2部分:建筑》由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常州大学、3M中国有限公司、旭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仓市飞鸿塑钢制品有限公司、星宇安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成龙服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冠网具有限公司、山东省惠民金牛化纤制品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巍 、张宜乐 、蔡忠 、赵世明 、曾庆江 、刘笑 、刘洋 、蒋军成 、吴洁 、项有春 、黄振龙 、李屹高 、韩弋戈 、李维 、周星余 、任立超 、杨月飞 、牛玉军 。
该标准规定了建筑行业各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总体要求、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及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该标准不适用于建筑行业单位消防用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