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治疗技术管理 第5部分:血液净化医疗机构应急处置规程 (DB32/T 3545.5-2023)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苏州市立医院、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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