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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672-2016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发布日期:2016-11-30,实施日期:2017-01-01,下载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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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DB12/T 672-2016)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起草单位: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天津市优耐特汽车电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孙玉栋、贾彦勇、程颖、 徐淑清、朱少娟、 郭英男、张莉、李承信、王志莹、 靳靓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以及任职条件的管理,也适用于获准在我国境内从事机动车维修业的其他国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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