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试点实施方案是由国家能源局等部门推动,旨在加快分布式光伏发展、促进能源结构优化。方案核心是以县域为单位,统筹规划屋顶等资源,规模化开发分布式光伏。主要涵盖居民屋顶、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屋顶,以及农村闲置土地等。实施强调因地制宜,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鼓励多元投资开发,探索利益分配机制。目的是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同时带动地方经济、增加就业。计划通过示范县先行,形成可推广经验,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规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