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中,旨在实现电网友好互动与低碳运行的能源系统设计。其适用范围具体包括:1.**建筑类型**:涵盖住宅、公共建筑(如办公、商业、文化、教育、医疗等)以及具有特定用能特征的工业建筑。2.**系统范畴**:指导建筑内部供能、用能、储能及与电网交互的能源系统设计,主要包括:*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如光伏、风电)。*储能系统(电储能、热储能等)。*柔性可控负荷系统。*能源管理与控制系统。*与电网的连接与交互接口。3.**核心目标**:适用于以提升建筑能效、降低碳排放、增强与电网双向互动能力(如削峰填谷、需求响应)为目标的能源系统规划设计。本标准不适用于军事、核工业等有特殊保密与安全要求的建筑能源系统。
电网友好型低碳建筑能源系统设计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