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智慧能源体系中新能源场站的数据融合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新能源场站(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光伏等)在设计、建设、运行及维护过程中,为实现多源异构数据的采集、处理、交换与共享而进行的数据融合系统建设。主要适用于场站内部、场站与上级监控中心或调度机构、以及场站与其他相关能源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与融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