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1-S042018《EPA复合木制品检测实验室认可方案》(2018年第一次修订)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的一项技术文件,旨在规范复合木制品检测实验室的认可要求。该文件基于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并结合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关于复合木制品中甲醛释放的检测标准(如40CFRPart770)的具体要求,为实验室提供专项认可指导。主要内容包括:1.适用范围:明确适用于从事复合木制品(如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等)甲醛释放检测的实验室。2.引用文件:列出相关国际、国内标准及EPA法规,确保检测方法与EPA要求一致。3.技术要求:详细规定实验室在人员能力、设备校准、环境条件、样品处理、检测方法(如大气候箱法、小气候箱法)等方面的具体实施要求。4.质量管理:强调实验室需建立符合CNAS-CL01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记录控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5.认可流程:说明实验室申请CNAS认可时需满足的额外条件,如参与相关能力验证活动、证明检测结果与EPA标准的一致性。该文件的修订进一步强化了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国际互认性,帮助中国实验室提升对EPA法规的符合性,支持复合木制品出口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