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QGDW-10166.4-2025《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4部分电力系统光纤通信》的要求,在电力系统光纤通信部分应明确通信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包括光缆路由选择、纤芯配置原则、光传输设备选型及容量规划等内容。设计深度应满足光缆线路与变电站/换流站内通信设备的衔接要求,并对光缆的机械性能、电气特性及抗干扰能力提出具体技术指标。同时需结合电力系统业务需求,对通信系统的可靠性、可用性指标进行量化分析,确保与电网调度自动化、继电保护等生产业务的匹配性。设计文件中还应包含光缆敷设方式(如OPGW、ADSS或管道光缆)的技术经济比较及推荐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