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建筑防火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配置。设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控制火势蔓延,并为消防扑救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规范要求,各类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功能需求并保证可靠性。对于特殊功能的建筑或场所,还应符合相关专项防火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