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是为规范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而制定的重要文件。该标准由国家能源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旨在通过科学、公正、公开的评价体系,对电力行业企业及相关机构在守法履约、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标准主要特点包括:1.覆盖发电、输电、配电、售电等全产业链市场主体;2.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3.建立分级分类评价指标体系;4.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实施差异化监管。评价结果将作为电力业务许可、市场准入、财政补贴、招投标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促进电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该标准的试行标志着我国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将有力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