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工作。该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为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依据。规范主要内容包括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基本原则、规划编制程序、资源评价方法、规划分区与布局、保护培育规划、风景游赏规划、典型景观规划、游览设施规划、基础工程规划、居民社会调控规划、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分期发展规划等。该规范强调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方针,注重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协调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风景名胜区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规范的实施对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保护自然文化遗产、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