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应急工程及改迁工程部分,主要针对突发性、紧急性或不可预见性的工程项目,以及因规划调整、功能变更或外部条件变化需要进行的工程改迁。该细则明确了应急工程的认定标准、审批流程、实施要求和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规范操作。同时,对改迁工程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强调合规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细则还特别注重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全过程管控,以提升应急工程和改迁工程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