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定主要针对通过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光伏电站。核心内容包括:光伏电站应在并网点安装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确保电压偏差、谐波、闪变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网运行时功率因数应能在0.98(超前)至0.98(滞后)范围内调节。规定要求光伏电站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当并网点电压跌至0.2倍额定电压时,电站应能持续运行1秒;电压在0.2至0.9倍额定电压之间时,应能持续运行一定时间。此外,电站需配置有功功率控制系统和无功补偿装置,参与电网调峰调频。保护装置方面,需设置过/欠压、过/欠频、防孤岛检测等保护。通信系统应能实时上传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电压、电流等运行数据至调度中心。该规定旨在确保光伏电站安全并网运行,不影响主网电能质量和稳定性。
《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