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为此规定:1、教学主任、科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2、校级领导和其他学校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3、每次听课要有听课记录,学期结束前将听课记录上交教学处。二、教师负责制度任课教师为一个班级教学负责教师,为此规定:1、任课教师应由取得教师资格的或相当职称的教师担任。2、任课教师的上课时数不少于上级规定的工作量。3、任课教师对本门课程的教学计划安排、讲课质量、辅导、答疑等负完全责任。4、任课教师开学初负责分析学生科目学习情况和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