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烟花爆竹产业布局纳入本地安全生产规划,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本地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居住地区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安全监督。第四条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职责:(一)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