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舍用电的管理制度 二、公寓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磁炉、小太阳、电火锅、电暖器、洗衣机、电熨斗、电热毯、热得快等电器。三、学生确因生活需要使用的电器,在本宿舍同学全部同意的情况下,可向辅导员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供经正规渠道购买的发票(严禁使用伪、假、劣产品),经分院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获批使用的电器申请表需张贴于寝室门后备查。四、各种获批使用的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拔下插头,不得长时间处于通电待机状态。接线板不得放置于被褥等易燃物上,如有违反则取消使用资格。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