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3、 原则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 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4、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5、办公室收集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