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考勤制度的通知 二、职员上下班应当打卡。职员上下班未打卡的(如:忘记打卡或因客观情况未能打卡等),应当在前台说明未打卡情况,无证明者按旷工处理。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经常迟到者每月按迟到时间累加按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在上班前向主管请假,事后补请假条。职工每月累计迟到超过十五分钟的一分钟罚款一元﹝主管及以上....

重申考勤制度的通知 二、职员上下班应当打卡。职员上下班未打卡的(如:忘记打卡或因客观情况未能打卡等),应当在前台说明未打卡情况,无证明者按旷工处理。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经常迟到者每月按迟到时间累加按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在上班前向主管请假,事后补请假条。职工每月累计迟到超过十五分钟的一分钟罚款一元﹝主管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