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包工包料施工合同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24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第四条 甲方工作1、 确保施工现场做到三通一平。2、确保乙方施工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