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研合作协议 三、双方应加强双方人才交流,包括共同指导研究论文,发表研究成果,举办学术演讲和提供技术咨询,以及支持教学与共同使用研究设备。四、研究计划须由双方研究人员共同提出,计划主持人限编制内助理教授、主治医师(含)以上或相当人员,每人以主持或共同主持一项为原则。五、计划主持人(共同主持人)于计划执行年度内不得出国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已有长期出国计划者不可出任研究计划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六、各研究计划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皆不支领津贴。七、合作研究之....

医学科研合作协议 三、双方应加强双方人才交流,包括共同指导研究论文,发表研究成果,举办学术演讲和提供技术咨询,以及支持教学与共同使用研究设备。四、研究计划须由双方研究人员共同提出,计划主持人限编制内助理教授、主治医师(含)以上或相当人员,每人以主持或共同主持一项为原则。五、计划主持人(共同主持人)于计划执行年度内不得出国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已有长期出国计划者不可出任研究计划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六、各研究计划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皆不支领津贴。七、合作研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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