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合作协议合同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三条 事务执行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项目注册形式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注册形式发起人的权利和....

投资项目合作协议合同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三条 事务执行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项目注册形式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注册形式发起人的权利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