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法人员已告知我享有陈述、申辩权利,我陈述、申辩如下:经办人:年月日执法人员:税务机关(盖章):年月日签收情况:经办人: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三份,当事人一份,作出处罚的税务机关一份,征收部门一份。使用说明1.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设置。2.适用范围:在对公民处以50元(含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含1000元)以下罚款,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时使用。3.填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