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租赁合同 3、于[租用期间],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使用权属于甲方。第二条租车费用及结算方式1、甲方与乙方实行按月结算帐项,租赁车辆的每月基本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按乙方所发有关正式发票甲方支付该月租金。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结算需要,可以使用转帐、支票或人民币现金交付方式进行。第三条车辆的保险乙方须为租用车辆购买全面全额保险,保险范围及最低保险额包括:第三责任险100万、乘客座位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