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第二条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三条 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第四条 听证内容。凡是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村集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种植结构调整、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第五条 听证对象。一般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