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工作计划 教务处安排的课程考试在4月16、17日两天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1、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本学期期中考试由教务处负责安排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有:微积分Ⅲ(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含工科)、高等数学Ⅱ(下)、大学英语(下)(不含艺术学院)、财务管理、金融学(14级)。其余课程由开课学院负责安排。2、专业主干课期中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报教务处备案。3、法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新闻学院学生的"期中考试由学院负责组织,报教务处备案。1、本学期教务处统一组织的期中考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