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与函写作要求 这一规定表明了以下两个特点:第一,批复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行文,不用于平行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第二,批复是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给予具体答复的指示性公文,具有明确的针对性与指示性。例如中国烟草总公司、国家物价局《关于调整贵州省青、黄烤烟收购价格的批复》就是针对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烟草公司关于调整该省烤烟收购价格的请示事项而发的。在实际运用中,常见将批示与批复混淆,或以领导批示代批复的现象。批示与批复有以下几点区别:①批复是国务院规定的10类15种公文之一,而批示不是正式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