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服务合同5篇 双方分成满三年后,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其后节能效益全部由乙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1、分成比例为:自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第一年年甲方90%,乙方10%。第二年年甲方80%,乙方20%第三年年甲方70%,乙方30%2、总平均节电率的计算:甲方在安装节能灯前,由乙方提供合格的电度表,并协助甲方在所有的目标回路中安装到位。总平均节电率%=(前-后)÷前100%=节电率其中:前=安装节能灯前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后=安装节能灯后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在同一线路负载相同的条件下,安装节能灯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