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公司章程中可以增加的描述内容示例(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提议召开。"(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具体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