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义务条款赠与合同3篇 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1、赠与人与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使用权;2、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屋永远不能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3、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4、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该房屋今后的费用全部由赠与人独自承担;5、受赠人对该房屋有自由装修、合理支配的权利;6、受赠人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赠与人的义务;7、如赠与人逝世,该房屋可作为遗产由受赠人独自继承。第三条:赠与的撤消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