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7篇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厂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事故抢险工作。(一)重特大火灾事故(二)锅炉和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三)重特大中毒事故(四)其他重特大事故第四条:任何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重特大事故抢险的义务。第五条:我厂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我厂重特大事故处理工作。总指挥:寇德金副总指挥:寇新民指挥中心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寇德进寇建国第六条: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主要职责(一)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理重特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二
